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学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并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草案)》作一说明,请予审议。
一、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认真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以及“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的普及,公民法律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市荣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经验发言。
(一)科学编制规划,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扎实推进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2011年,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郑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召开了启动大会,有力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市规划的全面实施。
(二)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9-201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和《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率先在全国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和开展行政执法“三清理两规范”活动;加强网络问政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显著增强
全市政法系统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现行命案破案率、网上逃犯抓捕落网率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保持领先,打击涉黑犯罪综合绩效连续六年全省第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荣获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共建调委会298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近万人,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3万余起,调解成功率97%以上。着力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实现“应援尽援”;监管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安置帮教率达97%。2011年,我市公众安全感指数达95.35%,已成为全国最具安全感的省会城市之一。
(四)围绕都市区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理违法行为活动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劝阻违法和不文明行为,扎实推动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为郑州都市区建设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五)深化法制教育,全市公民法律素质稳步提升
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先后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了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法律知识五年轮训等活动和“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广大群众法律素质持续提升。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影响力和感召力持续增强
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辟法制宣传阵地,建成了一大批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培养了多支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市、县两级新闻媒体都开辟了法制专栏、专题,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七)深化法治创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郑州创建活动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促进多层次、多领域社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金水区、二七区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命名表彰为“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荥阳市高山镇高山村、中牟县白沙镇白沙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村”;158个村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村”、27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社区”、34所学校被授予首届“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还不到位。二是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四是经费保障还比较薄弱,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法治文化建设还比较滞后。五是工作体制机制有待强化和完善等。这些问题和不足,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精神,为持续推动我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现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草案)作简要说明:
(一)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
《决议(草案)》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体公民中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突出抓好对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决议(草案)》还要求大力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方面,《决议(草案)》明确提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强调要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人群,持续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关于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六五”规划实施期间,正是我市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实现“一区两城”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因此,有必要持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此,《决议(草案)》明确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市,持续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强调抓好地方法规规章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法治创建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持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关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决议(草案)》提出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依法办事和自觉守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强调以人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善于充分利用影视、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方式,办好普法网站,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整合并利用文化资源优势,形成社会合力,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品牌效应,集中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四)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社会工程和公益性事业,必须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认真履行政府责任,广泛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纳入部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政府财政应予以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力保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增加,使经费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工作需要相适应。
(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
人大的监督检查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着重要推进作用,因此建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汇报,确保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
为深入扎实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使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决议,推进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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