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赵健良等5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2012年6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2012/7/6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新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加强我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调整和选拔了部分中层干部。这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律职务的有5位同志,具体情况如下:
  赵健良拟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邢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河南法官进修学院郑州分院副院长、审判员李伟拟改任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姚振勇拟任立案二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丁亮拟提拔改任综合部门职务,提请免去其副庭长职务。
  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李南,因工作变动,提请免去其法律职务。
  对这次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中层干部,我院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考核、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
  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提请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考试,考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特此说明,请予审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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