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撤销胡志忠法律职务的议案

2006/11/9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提请撤销:
  胡志忠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1、提请撤销胡志忠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撤销职务的干部情况表1份(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2005年8月9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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