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高建慧、王庆海同志职务的议案

2006/11/10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命高建慧、王庆海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审议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04年2月19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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