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我委接到市政府关于郑州市与广州市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后,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议案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广州市是广东省的省会,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总人口712.6万人,下辖十个区和两个县级市。广州市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北缘,濒临南海,毗邻香港和澳门,是我国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座有着22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是我国著名的华侨之乡,也是中国近代和现代革命的策源地。广州作为中国最早对外和从未关闭过的贸易通商口岸,在世界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广州市是我国的经济强市和华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2003年,广州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3300多亿元,人均GDP为5000多美元。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形势的发展,郑州市与广州市的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等交流日益密切,两地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有了新的发展,政府间高层互访、民间经贸往来频繁,合作层次不断提高,合作领域不断扩大。2003年10月10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郑州市经联办致函广州市协作办,提出两市结为友好城市的意向,11月20日,广州市协作办复函,广州市政府同意与我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并拟于2004年广州博览会期间正式签订两市缔结友好城市协议书。12月16日,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广州市结为友好城市。郑州市与广州市作为河南省与广东省的省会,是两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产业结构上有较强的互补性。郑州市与广州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将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两市在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此,我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市政府关于郑州市与广州市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