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9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义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就我市与广州市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作以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广州市的情况简介 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北缘,濒临南海,毗邻香港和澳门,是华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交通通讯枢纽,是中国的“南大门”。2000年6月,番禺、花都两县级市撤市设区后,广州成为中国南方最大的海滨城市。广州市辖十区和两个县级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总人口712.6万,共设98个街道办事处、74个镇。2003年,广州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3300多亿元,经济增长速度快于北京、上海、天津等特大型城市。广州市的人均GDP由1997年的3000多美元上升到2003年的5000多美元。 二、我市与广州市的友好交往情况 随着近年来我市与广州市的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等交流日益密切,两地间经济交流与合作有了新的发展,政府间高层互访不断、民间经贸往来频繁,合作层次不断提高,合作领域不断扩大,两地政府均有将双方交流与合作向更高层面和更深层次推进的迫切愿望。2003年10月10日,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市经联办向广州市协作办去函提出两市结为友好城市(郑经联函[2003]1号),10月16日,副市长龚立群在广交会期间与广州市政府有关领导就两市结为友好城市问题进行协商,2003年11月20日,广州市协作办复函(穗协作函[2003]185号),广州市政府同意与我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并拟定在2004年广州博览会期间正式签订两市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三、关于我市与广州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建议 市政府认为,郑州作为河南省省会,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商贸金融中心、交通通讯枢纽,承载着承东启西、连贯南北的战略任务。这种“中”、“通”兼而有之的特点,十分有利于物流、人流、信息流的集散,有利于东西南北经济的优势互补和互惠合作。特别是郑州以汽车、食品、纺织、机械、建材、有色金属、卷烟、煤炭、化工等为主导产业的经济结构和布局与广州以汽车、机械、电子、高科技、商贸等为主的区域经济特色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两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将有助于双方经济的合作与发展。一是在郑州的经济结构调整中,加强联系互访,取经学习,更好地借鉴广州的成功经验,大力培养、发展我市民营经济。二是可以充分利用广州毗邻港、澳的优势,通过相互间的合作,扩大郑州市的对外开放。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为两市搞好合作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争取在两市举办更多的、富有成效的展销、博览和经贸洽谈活动,建立新的互助关系。四是可以充分利用广州的资本、人才、管理和郑州市的交通、生产要素成本等优势,实现“双赢”合作。根据《郑州市缔结友好城市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03年12月16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建议两市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结为友好城市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