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6月22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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