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楠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姚振勇、侯贇、冯进、钱红军、冯进、宋应红、金花、侯军勇、张晔、胡灵灵、李伟、孙燕、刘秀琴、郝鸿标、谢颂林、司晓营、刘颖超、宁宇、陈赞、张晓炳、付大文、张帆、蒋和平、陈革、张启、黄智勇、耿胜利、马常有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侯耀生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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