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城市市容)

2006/11/10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4月28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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