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补充任命: 刘圈为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中朝、魏怀昌为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 马梅岚、李广湖、李玉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刘圈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相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永纯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薇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书明、李彦修、张献斌、杨安才、王文昌、蒋伟、杨安生、王自全、王秀珍、张家堂、刘宗英、杨海瑞、史祟玲等13人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范俊、宋超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志广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孙全友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天迎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 苏志广的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