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范俊、宋超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志广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提请批准免去其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提请免去: 孙全友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天迎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 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5份;(略) 3、拟提请任命法律职务人员考试成绩。(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200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