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王恒禄等5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2006/11/9
 

——2006年5月12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这次人事任免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此次提请任命的法律职务的3名同志分别是:王恒禄,原任郑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现已调我院任党组副书记,提请任命为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玉杰,现任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提请任命为我院副院长;段占清,原任中牟县常委、政法委书记,现已调我院任党组成员,提请任命我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经市委研究决定,我院副院长邢森林同志,因到规定年龄不再担任副院长职务;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广湖同志已调市公安局工作。此次提请免去这2名同志相应的法律职务。
  特此说明,请予审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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