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苏长明、孙武、张惠云、宁建海、张士保、张坚毅、李广建、王爱武等8人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志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耀世、丁铁梅、张东等3人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提请批准任命: 康天果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免去其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梁平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免去其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裴文典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华为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玉东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翁波为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捍卫为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提请免去: 谢晓歌、裴文典、张捍卫等3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玉东、翁波、白冰、李华云、杜道泉、郜俊峰、苏永文、王有庆、刘振法等9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提请批准免去: 张惠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苏长明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宁建海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志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27份;(略) 3.考察材料4份。(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200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