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高长有等九人法律职务的议案

2006/11/10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提请任命:
  高长有、钱树森、李海阔、裴文典、陈雯菁、席玉杰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提请免去:
  司长宪、武和平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提请批准免去:
  胡志忠的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高长有的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9份。(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2004年1月5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