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
为了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忠实、依法履行职务,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市检察院起草了《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并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进行了初审。经主任会议决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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