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2006/11/10
 

  2004年1月12日下午,郑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在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岳修武主持会议,副主任郝建生、刘振中、李保山、郑林山、房健、鞠衍行、贾常先、裴允功、主永道,秘书长尚有勇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共有两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爱兰作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关于“提请批准任免高长有等9人法律职务的议案”的说明。经过分组审议,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人事任免案。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邢森林列席会议。本次常委会未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旁听公民列席和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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