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07/1/22
 

(供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参考)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的总体情况,以推动我市进一步建立完善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协作机制,不断提高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维护我市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8月2日至3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副主任栗培青的带领下,内司工委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工作基本情况
  为组织好这次视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在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强调的关于提高代表视察质量的讲话要求,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培青、内司工委主任郭小军带领内司工委的同志先期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认真调研,初步掌握我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的相关情况,研究组织视察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并对参加视察的代表进行精心筛选,邀请平时和公安机关接触较多,相对熟悉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的代表参加此次视察,将视察的内容和相关事项提前一周通知代表,使他们思想上有所准备,提前进入情况。在此基础上,8月2日上午,视察组16名三级人大代表在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支队听取了市公安局局长姚待献、副局长张书军关于我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情况的汇报,观看了市公安局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的专题片。并实地查看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办公情况、经济案件办理流程、运行机制,查阅了市公安局经侦工作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及相关文件、材料。8月2日下午,在二七区公安分局召开了由十二个县(市)、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市基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的情况。8月3日上午,视察组又召集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市商业银行、市烟草局、技监局、工商局、地税局、长江置业公司、省德昌公司、省德中公司、宋庆龄基金会等相关金融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和涉案企业负责同志座谈;征求他们对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视察结束后的视察情况汇总会上,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踊跃发言,对我市经侦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会议的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市公安局将认真落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给三级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我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我市的公安经侦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民谋利”的总要求,以“靠前、优化、服务、查处”为经侦工作总体思路,加快防控经济犯罪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高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能力,为确保郑州市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侦查破案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据统计,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市经侦部门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74起,涉案金额13.3亿元,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22名;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894起;为国家、企业和个人共挽回经济损失4.2亿元。特别是成功侦破了康明公司涉案1.03亿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某商业银行涉案1.5亿元的合同诈骗案等一大批经济犯罪大要案,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的“山鹰”行动,总成绩在全省名列第一。开展的查处特大跨国制售假冒药品的“越洋行动”,捣毁非法生产假“伟哥”药品窝点,查获大量假冒药品和机器设备,受到了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专门签发了公奖字[2005]74号《“越洋行动”嘉奖令》予以表彰。与市工商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传销犯罪 “鲁剑”行动,与税务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雷霆一号”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建立完善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防范和打击工作实效。为使我市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形成合力,打出声威,2005年以来,我市公安经侦工作以“实现关口前移,主动作为”为新的经侦模式,由市公安局牵头,主动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和法、检两院配合协作,多次召开打击经济犯罪座谈会,研究确立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会商机制,出台了《郑州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及行政执法部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郑州市公安、税务机关涉税违法犯罪协作规定》等制度,建立了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线索协查、案件移送、联合行动、宣传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拓宽了工作领域和案件线索,发挥了打击经济犯罪的整体优势;对重大案件,主动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共同研究案情,完善证据资料,保证依法严厉打击。2006年又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对接,为整合社会资源,实现联合执法,共同开展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经侦系统公正执法。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全市经侦系统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思想贯穿于全部经侦工作之中。首先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建立经侦民警执法档案,把执法质量纳入目标考证之中。其次是强化业务培训。多次举办经侦业务远程教学培训,聘请专家、教授讲课,并结合实际办案,采取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的方式,提高民警办案能力。其三是开展执法大检查。2005年3月,经侦支队组织专门力量,对经侦系统在警务公开、接处警登记、案前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的扣押管理、保证金的收取和发还等10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有力地促进了经侦队伍的公正执法。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全市经侦部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扣押财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建设规定,汇编了《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执法适用法律文书规范》,进一步强化了经侦系统内部的执法监督。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我市经侦系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受到了中央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检查组的高度评价,也得到省、市政法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郑州市委政法委向全市政法系统推广了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执法整改的经验做法,经侦支队被评为全市规范执法先进单位。
  四是狠抓科技强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首先是重视抓好经济情报信息。经过科学论证,立项400万元,先期投入30万元开发研制了全市预防经济犯罪计算机系统、网上办案系统、各经济主体基础信息系统及情报系统。之后,又对全市经侦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开辟了多层次多源头的情报信息渠道,建立了经济犯罪预测系统,服务于侦查破案。其次是强化办公硬件设施建设,建立了规范的接处警室、讯问室、涉案物品保管室、档案室等,对接处警登记、群众来信来访、立案报告、文件资料、档案卷宗、法律文书等都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台帐。其三是规范办公秩序,办案民警实行寝办公开,实现了宿舍床铺整齐划一,物品摆放统一,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省公安厅称赞市局经侦支队在全省树立了一面旗帜,准备最近在郑州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三、目前我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在座谈中,视察组在充分肯定我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就整个经济安全的大局而言,我市还缺少一个领导和协调各部门的专门机构,对涉及我市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和协调。二是全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在个别县(市)、区存在经侦队伍编制不足和具有执法主体资格警力少的问题,不能完全适应经侦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需要。三是办理经济犯罪大要案需要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但目前在我市经侦部门还没有设立侦破经济犯罪大要案准备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案件的受理和及时侦破。
  四、加强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经济案件侦查工作,更好地维护我市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视察组建议:
  (一)尽快成立“郑州市经济安全委员会”。由市政府牵头,公安、审计、监察、工商、税务、质检及检察院、法院等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影响我市经济运行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统一指挥,坚持“打”、“防”结合,建立我市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理顺经侦工作的机构,继续充实经济侦查一线警力。建立快速反应,高效明晰、分级管理,统一指挥的经侦工作运行机制。科学调配警力,创新警务保障体系。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经侦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
  (三)建议设立“侦破经济犯罪大要案准备金”。进一步加大对经侦工作的投入,尤其是对办案经费需予以保障。切实实现对经侦工作保障有力,保障到位,为有效打击经济犯罪提供坚强的后盾。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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