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新义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岳德常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曲盘根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江涛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职务; 李文卿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杨清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职务; 靳四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宏建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书孝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贺广勋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抗美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新义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柴国合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岳德常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瑞新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江涛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杨二立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培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丁国栋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国华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陈西川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杨二立的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苏俊魁的郑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书栋的郑州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岳增浦的郑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淑荣的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乔建宏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亮为郑州市民政局局长; 韩绍林为郑州市农业局局长; 宋加利为郑州市商务局局长; 杨传文为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