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赵培伟等8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

2007/3/9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研究提请任命:   
  赵培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员;
  丁国栋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国华同志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提请免去:
  李文卿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杨清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职务;
  靳四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宏建、张书孝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
  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2007年2月28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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