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命: 乔建宏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亮同志为郑州市民政局局长; 韩绍林同志为郑州市农业局局长; 宋加利同志为郑州市商务局局长; 杨传文同志为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提请免去: 陈西川同志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杨二立同志的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苏俊魁同志的郑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书栋同志的郑州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岳增浦同志的郑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淑荣同志的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2007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