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贺广勋等9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2007/3/9
 

——2007年3月2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和郝建生主任的委托,现就提请本次会议任免贺广勋等9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因年龄原因,经中共郑州市委(郑文[2007]17、40号)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阎育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甄新阳、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淑芬、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爱兰、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马伏龙、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国喜6名同志不再担任所在工作委员会的主任职务。上述6人退出领导岗位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领导职位空缺。市委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原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贺广勋任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原郑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许抗美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义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所担任的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柴国合任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岳德常调整到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任主任,免去所担任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瑞新任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张江涛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免去所担任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职务;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二立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已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曲盘根为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根据市委建议,拟提请免去曲盘根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以上提请任免的9名工作人员中,8人均属平职调整交流,1人属提拔使用,并附有考察材料。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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