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4日)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姜现钊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以35票同意,1票不同意,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局良好,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为抓手,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大部分示范村、整治村制订了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人均收入有了不同程度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会议指出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政府资金投入不足,补助奖金和配套奖金不能及时到位;农村社会事业严重滞后;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存在着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示范村、整治村与一般村建设失衡等。针对上述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各级政府既要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又要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将新农村建设奖补资金纳入预算,保证政府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要保证市、县(市)区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人员、经费到位;严格防止向农民摊派,增加农民负担。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饮水安全、社会保障、道路交通、文化设施等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 四、大力开展对村“两委”成员和农民群众的免费素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培养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五、整合资源,着力培育、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支持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社,带动更多农户共同走向富裕。 六、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加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保证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在抓好示范村、整治村建设的同时,抓好一般村的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使新农村建设均衡发展。 七、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督促落实,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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