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命: 黄保卫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提请免去: 姚待献同志的郑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6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免黄保卫、姚待献同志的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赵建才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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