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黄保卫、姚待献同志职务的议案

2007/11/23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命:
  黄保卫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提请免去:   
  姚待献同志的郑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6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免黄保卫、姚待献同志的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赵建才    
  2007年6月20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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