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0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 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和郝建生主任的委托,现就提请本次会议任免陈少敏等4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5月下旬,市委对市直机关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为了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委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任命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常务副主任陈少敏任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所担任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常务副主任职务;原郑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常宗贤任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两名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拟提请任命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处处长滕飞、接待处处长蔡振国任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以上提请任免的4名工作人员,均属平职调整、交流。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