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43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晓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我受市政府和赵建才市长委托,就《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草案)》(以上简称《规划(草案)》)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规划(草案)》编制的过程
近来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市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但由于历史原因,小学、初中教育资源不足,教育发展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并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的瓶颈。根据2004年的数据分析,市区小学平均班额为每班55人,初中平均班额更是达到了每班69人。抛开人口增长的因素,当时就需要新建23所36班规模的小学,16所30班规模的初中,2所48班规模的高中,才能使我市市区中小学校的班额下降至或接近中学每班50人,小学每班45人的国家标准。另外,更有部分热点区域存在的超规模学校,部分热点学校的大班额问题更加严重,人民群众对当时这一状况十分不满。 这一情况的存在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2004年底决定在市区新建22所中小学。在22所中小学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选址难,三环以内基本上已经没有空地可以用来建设中小学校。此外,市区近年来新建了大量的住宅小区,但绝大部分小区未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据初步统计,1995年1月1日至今,市内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和管城区四个区由开发商开发了315个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达23342亩,总建筑面积达5848.3万平方米,总户数达232480户。其中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小区只有16个,仅占5%,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或幼儿园18所,其中公办学校或幼儿园有4所,不到1/4,其余14所为社会力量办学。因此,“有规划,无地可建”,“区域学龄人口激增,相应学校无地可扩”的现象大量存在。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未来中小学建设用地问题,市政府提出了编制《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并成立了以龚立群副市长为组长,发改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统计局、公安局和教育局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详细描述了到2020年我市市区中小学建设的数量、类型、位置、规模等,从而从制度上保证未来我市市区中小学建设的用地,使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能够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由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于2007年4月23日通过了由郑州市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会认为: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符合《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指导原则,对贯彻落实郑州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切实解决郑州市牛小学就学难问题、提供公平的优质教育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草案)》的可行性
《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根据新修编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区规模,按照国家及省规定的中小学建设标准及班额标准,同时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提出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市区中小学建设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不同的区域,使用不同的建设标准 考虑到市区建成区目前的用地状况,为了使规划更加切合实际,我们将学校建设区域分为老城区、新区和未来建设区三种情况,针对不同的区域确定不同的生均用地指标体系,总的指导思想是:老城区学校建设生均用地指标略低于国家标准,新区学校建设生均用地指标接近国家标准,未来建设区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二)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 规划的编制经过多次修改,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市内各区教育局、规划分局及市规划局的意见,并根据他们所提意见对规划做出相应的修改。为了使各区对规划的修改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还要求各区在修改意见上加盖区政府印章。 (三)实地查看,尽可能保证学校建设位置的准确性 对于建成区的新建和扩建中小学,规划编制单位的同志跑了近300个点,对每一个地点逐一进行实地查看,摸清了拟建学校周边的环境及用地状况,并根据实际的生源分布确定学校的具体位置和规模,从而保证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规划的落实有政策支持,有制度保障 《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无疑为布局规划的落实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市政府即将公布的《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也将对规划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该办法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布局规划预留学校用地:政府根据城市土地储备管理的有关政策,建立城市教育用地储备制度;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布局规划,提出学校年度建设计划,发展改革部门报请政府同意,列入当年政府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规划(草案)》指导思想、原则与期限
(一)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平衡布局、标本兼治、分期实施、持续发展的原则,使中小学布局规划成为基础教育建设的基石、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保障、教育用地法制化的基础、政府进行建设决策的依据。通过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划,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扩大办学规模,实现“布局基本合理,建设全面达标,发展相对平衡”的目标,为郑州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保证和知识基础。 2、规划基本原则 除遵循整体控制原则和指标外,郑州市普通中小学规划还以城区为单位,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学校的布点和调整。 (1)均衡性原则。为各阶段的适龄人口提供均等的用地空间,确保其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均等;规划以教育片区为单元进行中小学校的平衡配置;通过空间布局满足不同阶段的学龄人口对学校服务半径的要求,即将小学的服务范围控制在500米左右,初级中学的服务范围控制在2000米左右,高级中学在城区范围内平衡分布。 (2)规范性原则。根据人口密度及人口分布的实际状况确定学校班级规模,依据本次规划确定的三层次用地标准确定每所学校的用地规模。 (3)可操作性原则。采取拆除、搬迁、合并、改造、保留、新建等措施进行调整,对建成区的学校,尽可能保留建校历史较长、规模较大、教学管理水平较高、教学质量较好、社会声誉较好的学校,对位置不合适、规模小、办学质量低、办学效益差的学校可采取拆、并措施或选择合适区位易地重建;新建学校的布点,应充分考虑学生就近走读的情况;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以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确定学校服务半径。 (二)规划目标与规划依据 1、规划目标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教育规律的教育体制,形成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具有时代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对城区现有学校资源统筹考虑,采取“扩、拆、迁、并”的办法,发挥名校优势,努力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有特色的学校,建立与我市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一流的教育网络。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每一位学生提供相对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到220年,全市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2)普及高中段教育。到2020年,继续保持市区高中教育普及发展的势头,保证初中毕业生100%的升学率,建成一寸比市级以上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优化整合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大规模、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3)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文化卫生设施达到规定的标准。 2、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9年); (4)《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5)《郑州市城市发展战略》; (6)《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7)郑州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8)《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9)《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10)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中小学规划的工作重点是郑州市中心城区的中小学校布局。按照《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至2020年郑州市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为500万人,用地规模为492.5km2。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06年—2020年。 近期:2006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教育发展与城市发展同期同步。近期,首先解决建成区内中小学的就学压力,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增设中小学校,还清历史欠账,形成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的教育网络,改善教学环境,满足居民要求。同时,紧密结合城市各时期的主要发展方向:近期以发展郑东新区为主;中期主要向西拓展;远期向南扩展为主。根据城市不同时期的发展,配置与之相适应的教育设施。
四、中小学规划布局规划效益分析
(一)小学 到2020年末,郑州市中心城区新建小学136所,迁址新建小学24所,扩建小学43所,通过用地置换改建小学9所,撤并小学33所,共有小学276所,拥有8106个教学班,36.5万个学位,学校总用地为637.5公顷,平均班额为45人,生均用地为17.5m2。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5288个教学班,20.5万个学位,学校用地增加了490.0公顷,平均班额由56.6人降至45人,生均用地由9.2m2提高到17.5m2。 (二)初中 到2020年末,郑州市中心城区新建初中60所,迁址新建初中1所,扩建初中14所,通过用地置换改建初中6所,高中段外迁改建初中12所,撤并初中6所,共有初中129所,完中3所。市区初中段共有4416个教学班,22.1万个学位,学校总用地为450.6公顷,平均班额为50人,生均用地为20.4m2。与2005年相比,新增加了2870个教学班,13.9万个学位,学校用地增加了296.6公顷,平均班额由53.4人降至50人,生均用地由18.6m2提高到20.4m2。 (三)高中 到2020年末,郑州市中心城区新建高中25所,迁址新建高中1所,扩建高中1所,通过用地置换改建高中8所,初中段外迁饮建高中3所,共有高中50所,完中3所,市区高中段共有2520个教学班,12.6万个学位,学校总用地为330.7公顷,平均班额为50人,生均用地为26.2m2与2005年相比,新增加了1950个教学班,9.4万个学位,学校用地增加了266.8公顷,平均班额由56.1人,降至50人,生均用地由20.0m2提高到26.2m2。 至2020年末规划实施后,有效的解决了大班额现象,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大为提高,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教育资源的配置更加优化,郑州市的整体办学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将进一步提高,教育的辐射力、影响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将得以实现。
五、规划实施步骤及实施措施
(一)规划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6年—2010年近期规划实施阶段。 结合市区近期人口变化及城市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相应调整总的学校容量,实施规划方案。坚持规模化、效益化办学原则,对现有的中小学位置和规模不恰当的情况进行调整、撤并、置换或补建,还清旧城区中小学校的历史欠帐;新发展区域,按照规划配置的中小学校布点,分批、分期实施。 第二阶段2011年—2015年调整完善阶段。 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依据本阶段城市人口规模的预测,结合城市的实际发展状况,逐步实施本阶段的中小学规划方案。同时坚持优质化的原则,继续调整和完善原有中小学校的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标准化学校,使郑州市的教育事业上一个新台阶。 第三阶段2016年—2020年巩固发展阶段 远期规划实施基本完成,教育事业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同时依据市区人口变化及时调整学校规模和用地布局,维持动态平衡的发展调整过程。 (二)保障措施 1、加强规划宣传,提高人们对中小学布局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全民关注中小学规划,重视中小学布局,完善中小学建设。 2、拟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中小学校建设。对拆、并的学校,应按照先增后减、先建后拆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拟定拆、并年度计划,保证学校建设按规定落实到位;对需占用农用地的学校,由教育部门拟定新建计划,再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新建计划纳入到全市农用地转用计划中。分阶段、按步骤建设实施,并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 3、布局规划经市人大批准后将正式出版,向社会公开布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联席审查制度,加强建设和管理的透明度。受规划控制的中小学用地是为居住服务的配套设施用地,不得随意减少数量、降低规模或改变性质挪为他用。若确需调整或修改的,应建立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市规划局等单位为主体的联席审查制度,必要时可采取听证会,向社会公示,并报市人大批准。 5、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学校土地或规划预留地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得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做相应的调整。应当在保持校园完整性的前提下,优先就地、就近按原面积调整用地;无法就地、就近按原面积归还的,应当异地归还。调整后的方案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6、中小学用地周围不得兴建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各种设施。在其周围建房屋时,要保证校舍的通风、采光要求,新区开发的日照间距不小于1:1.2,旧城改造日照间距不得小于1:1。不得将噪音源、污染源布置在中小学附近。 7、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中小学规划用地范围内兴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因市政建设需要临时占用中小学规划用地的,必须征得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临时用地范围,并到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市政工程建设结束后,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无条件拆除,不得要求给予补偿。 8、中小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企业和教职工宿舍,不得占用教学用房和学生活动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