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命张建红等3人法律职务的议案

2006/11/14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张建红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挂职)。
  提请批准任命:
  司长宪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伟杰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请予审议。
  附:1、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3份。(略)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2004年4月23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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