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制定郑州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政策》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3/13
 

——2007年10月29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晓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汇报市人大代表《关于制定郑州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政策》的议案办理情况。
  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陈蕾、郑明珠、徐建梅等39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关于制定郑州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政策》等议案,对此,赵建才市长高度重视,龚立群副市长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责成市教育局牵头落实议案的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议案主要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与控制班额问题
  编制市区中小学布局定点规划,是缓解市区入学压力、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市政府近年来一直致力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政府先后投入近百万元,专门聘请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会同城市规划、教育等部门,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建设指标,结合实地踏勘的近300个地点的实际状况,经过计算、分析、筛选,历时三年,五易其稿,已经编制完成了《郑州市城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并于2007年4月通过了市规划局主持的专家评审。8月9日,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对该《规划》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同意该《规划》呈市人大审议。《规划》对市区到2020年中小学建设的数量、规模、位置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就长期困扰我市中小学校建设的新校数量、新校定点、新校用地、新校规模及基本建设标准等问题,给出了具体答案。
  与此同时,市政府还进一步强化了每年新建一批中小学校的制度。今年秋季,郑州市区又有3所新建或改扩建的中小学实现招生,共增加2200多个学位。到明年春季,还将有5所新建或改扩建的中小学投入使用,市区中小学大班额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还要逐年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
  (二)关于住宅小区开发配套建设中小学校与使用问题
  针对此项建议,市政府在总结和调研《郑州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了专门的班子,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条例》的实施提供有效保障。目前,该办法已经7月10日召开的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9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条例实施办法》共有二十条,对《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布局规划的制定、教育用地及其管理、新校建设的主体与资金筹措、学校建成后的管理等内容,给予了具体的细化。与此同时,市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对于《条例》贯彻落实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排查,逐项解决,对于有法不依、顶风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对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严格处理。
  (三)关于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转移支付问题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规定,我市明确,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在流入地的县(市)、区政府。近年来,我市坚持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范畴,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行了周密安排,落实了招生学校。为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教育费用负担,我市还特别规定,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费。2007年秋季,市内金水、中原、二七、管城四区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共就近分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7144名(小学阶段正在统计中),比去年增加648人,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关于对移交所在区政府管理后的企业学校实施市财政扶持问题
  自1999年以来,我市共接收了64所企业办学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移交政府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1999]13号)规定,我市企业所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移交所在区政府管理,并根据政府办同类学校的标准调整市、区两级财政基数,以满足学校办学需求。同时,随学校移交企业一并支付的过渡经费也转移至其政府。
  在此基础上,为了加快这些学校发展,提高办学水平,我市还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加强对移交后学校的管理,加强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通过轮训、交流、外派挂职和进修学习等措施,使各学校班子成员尽快适应新体制要求;二是加强其教师队伍建设,在搞好业务培训提高的同时,加强教师交流,解决教师两极分化、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三是加强对学校的业务指导,通过教研协作区和结对子等形式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四是加强学校的升级和改造,我市已累计投资3500万元对其校舍、校园及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新和维护。通过努力,这些学校在平稳过渡后,90%以上的学校实施了新体制办学,并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
  (五)关于教师和教育资金投入向农村倾斜问题
  市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发展,市财政局、教育局在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中,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支持力度。2005年至2007年,市财政分别安排1282万元、2816万元、7429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初中实验室装备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课桌椅更新、贫困生救助、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和书作费等,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办学条件。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我市于去年正式启动了城乡教师交流计划,今年我市又启动了城乡学校结对助学活动,要求城市学校必须以每年不低于全体教职工10%的比例安排支教教师,并逐年加大交流的比例,“十一五”期间要力争在职教师轮流一遍。今后我市还将把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长期坚持下去并逐年引向深入。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区择校压力和“大班额”问题仍不容忽视
  我市择校问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和城区学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随着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日益增长,择校压力越来越大。近年来,我们通过每年规划新建一批中小学和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的潜力,努力为市区新增学龄人口增加学位,使市区中小学平均班额有所减小,但与城市学龄人口的增长还不相适应,与国家规定的标准还有差距,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在促进市区学校之间均衡发展方面,我们虽然采取了一些统筹措施,但“择校热”问题仍然不容乐观。
  (二)市区中小学规划建设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
  今年7月份,市人大对两年来《郑州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结果却不容乐观,市区这两年由开发商开发的315个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只有18所,其中公办的仅有4所,新建小区的学龄人口入学压力很大,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群众反应强烈。“有规划,无地可建”以及“有土地,无钱建”现象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三)市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
  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区目前的学校布局结构已不利于全市教育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最突出的就是完中问题、义务教育管理权限问题、义务教育改制学校问题。完中的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的教学内容有着较大的差异;同时,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而高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在学校管理上应该有所区分。彻底清理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公助学校是全国的大趋势,教育部已经提出各地要在2008年前全部完成,我们也应当尽快着手研究实施。

三、下一步拟做好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好新建学校整体布局规划
  同步并适度超前做好中小学的配套规划建设工作,加强配合协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规划和新建学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在现有财政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校建设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使学校建设得到财政重点保证和支持。
  (二)积极推进市区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
  以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前提,在原有教育资源规模和数量的基础上挖掘潜力,扩容增量。同时,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步伐,把入驻基地的职业学校的原校址改建成中小学,切实缓解附近区域的入学压力。
  (三)稳步实施市区完中的初高中分设
  根据布局定点需要,对市属完中采取高中部外迁、初中或高中部停办等措施,在资金投入、校舍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人事制度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所分离一所。完中分设后而成立的初中、高中学校,均按独立法人单位进行管理。具体方案由市政府批准后,教育、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共同落实。
  (四)积极实施中招制度改革
  从2008年起实行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措施,每年把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平均分配到各校,单划分数线录取。同时完善具体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法,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行中招网上报名,加强学籍管理,杜绝学生的非正常流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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