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设立“郑州慈善日”》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3/13
 

——2007年10月29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姜现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汇报市人大代表《关于设立‘郑州慈善日’》的议案办理情况。
  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柴清玉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设立‘郑州慈善日’》的议案。市政府对议案的办理工作十分重视,赵建才市长在今年接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日专题会上,当面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该议案的答复和代表的意见,指出设立“郑州慈善日”反映了社会各界的共同心愿,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设立“郑州慈善日”,有助于提升公民的慈善意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对于构建和谐郑州具有积极意义,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说明汇报如下:

一、设立“郑州慈善日”的目的

  在我市设立“郑州慈善日”反映了社会各界的共同心愿。
  从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如:上海、沈阳、武汉、晋江等设立“慈善日”的情况和作用看,在我市设立“郑州慈善日”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今年9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通过每年的10月16日作为“郑州慈善日”,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正式确立下来。

二、“郑州慈善日”开展的活动内容

  (一)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郑部队、企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乡(镇)干部、职工、外地驻郑单位等进行公益性募捐。所募捐的善款作为全年对我市特困群众救助的基金。
  (二)开展全市性的以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慈善文化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向善、人人慈爱、人人相助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扩大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三)开展慈善义演、慈善义卖、慈善义诊、形式多样的慈善救助活动等。
  (四)表彰慈善先进典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慈善事业光荣,参与慈善事业高尚的社会氛围。
  (五)举办慈善论坛、研讨交流活动,提高我市慈善理论水平的发展。

三、“郑州慈善日”活动募集善款的用途

  “郑州慈善日”活动募集的善款由郑州慈善总会统一管理。全部用于郑州慈善爱心救助工程和项目,具体用于:
  (一)“百千万慈善爱心大行动”(救助百名特困大学生、千名失学特困生、万名特困群众);
  (二)节日救助活动(向特困劳模、特困老党员、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献爱心活动);
  (三)“慈善助学”、“慈善助孤”、“慈善助困”、“慈善助医”、“吃水工程”等慈善工程;
  (四)应急救助特大灾害;
  (五)临时慈善救助活动。

四、设立“郑州慈善日”的意义

  “郑州慈善日”活动的开展,有助于提升公民的慈善意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文明建设,对于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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