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34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我委接到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郑州市 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尚有勇副主任的带领下,于 2008年2月26日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 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我市去年实际的政府投资项目达 157个,总投资为45.91亿元。总体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经济、社会效益日益显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对今年《报告》的总体评价 今年市政府在深入调研、经过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我市 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报告》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宏观调控政策日益趋紧等情况,在项目安排上,坚持适度超前与加强薄弱环节相结合的原则,在社会行政事业和农林水方面,围绕改善民生,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环境保护、农民饮水安全、河道治理、水库除险加固、防风防沙生态林建设等方面投入增加明显。城市建设方面,紧紧围绕解决交通拥堵、城市管理年精品街区改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个重点;突出与城市水系整治相结合、与轨道交通相结合、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体现了总量和结构的平衡。 《报告》比较详尽地汇报了2008年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情况及内容。根据我市跨越式发展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2008年,郑州市计划安排政府投资项目 158个,政府投资总额为97.08亿元。其中,社会事业项目40 个,政府投资6.18亿元;公检法司项目20个,政府投资1.49 亿元;农林水项目21个,政府投资5.64亿元;城市建设项目 77个,政府投资83.76亿元。今年政府投资规模与我市的财政实力、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投资结构比较合理,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三、贯彻执行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维护投资项目计划的严肃性,树立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权威性。 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调整幅度超过年度政府投资总额百分之十或新增的大中型政府投资项目,市人民政府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二)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和完善各项责任制度。要切实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代建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稽察制、工程监理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研究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不断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逐步提高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三)要把各项工程建设成为市民满意的“放心工程”和“廉洁工程”。审计、监察等机关要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政府有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分工协作、相互制衡的投资监管体系。要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项目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政府投资重大损失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政府投资项目要围绕质量、工期、投资、环保、节能、安全等目标,实现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努力创建一批绿色环保节能工程,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