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王旭彤、张发亮、秘书长赵英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白红战首先传达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这次会议共有3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王广灿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郑州市 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郑州市 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会议强调,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便具有法律约束力,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扎实推进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确保工程质量,防止资金浪费,提高投资效益,真正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为市民满意的“放心工程”和“廉洁工程”。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针对规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几个问题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规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保证取得实际效果,必须把握好“三个阶段,八个重点”。“三个阶段”是常委会会前、会中和会后,会前要选好题目、搞好视察;会中要搞好审议,提好建议;会后要抓好督办,落实整改。“八个重点”是“三个阶段”中的重要内容、关键环节。即,选准专项报告题目;搞好视察调查工作;搞好建议意见反馈;切实提高审议质量;实行报告票决制;审议意见当面交办;加强审议意见督办和跟踪监督保障实效。 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以及市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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