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7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33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自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院提请任免张战军等5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张战军同志现任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士海同志现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因工作需要,拟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现提请任命:张战军、杨士海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现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谢红星、刘和平、王志民同志,因工作需要,对其任职进行调整。提请免去:谢红星、王志民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刘和平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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