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谢红星等5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

2008/11/18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研究提请任命:
  谢红星、王志民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提请免去:
  傅和平、张中强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杨士海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2008年1月3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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