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7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33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建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市委提名,现就提请任免崔凡等 8名同志职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请审议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人事局局长何建生、郑州市财政局局长赵健两名同志已提拔使用,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刘本昕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郑州市卫生局局长陈德宇同志已达到市委规定的任职年龄界限(56岁),特提请免去以上4名同志的职务。提请任命崔凡同志为郑州市人事局局长、王春山同志为郑州市财政局局长、郭庆宽同志为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顾建钦同志为郑州市卫生局局长。 这次拟任命的崔凡等四名同志均在拟任职单位工作多年,他们工作思路清晰,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业务水平较高。四名同志的平均年龄 48岁,最年轻的43岁,均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体现了领导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 崔凡等8名同志的基本情况附有《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