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崔凡等8名同志职务的议案

2008/11/18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特提请任命:
  崔凡同志为郑州市人事局局长;
  王春山同志为郑州市财政局局长;
  郭庆宽同志为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顾建钦同志为郑州市卫生局局长。
提请免去:
  何建生同志的郑州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赵健同志的郑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刘本昕同志的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德宇同志的郑州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2008年1月4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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