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9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在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副主任李保山、主永道、刘春年、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秘书长赵英和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共有六项议程。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市人大常委会人员守则;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关于“提请任命柴清玉等13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英关于“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决定(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爱兰关于“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草案)”所作的说明。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的决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和“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厅、室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