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以下简称《条例》、《规划》)的颁布实施,为我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为了解《条例》和《规划》的实施情况,增强常委会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执法检查进行了充分准备。4月8日,以信函的方式将检查的内容、时间和材料要求提前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八处,并于4月中旬至5月中旬,采取走访座谈的形式,分别向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及相关区政府对城中村改造中学校、幼儿园预留用地情况进行了了解,6月初,安排参加检查的代表对市内五区的中小学校建设情况进行了暗访。6月19日下午,由4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党组书记白红战、副主任栗培青、魏深义、王旭彤、张发亮的带领下,分五个组对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的中小学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6月20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教育局、市规划局的工作汇报,各组召集人分别就本组的执法检查情况作了发言。本次执法检查参加人员多、层次高,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的高度重视。通过暗访调研、实地查看、汇报座谈,对《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实施情况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执法检查,大家认为市政府对《条例》、《规划》的实施是重视的,不断完善了配套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 加强对《条例》、《规划》的宣传力度 组织有关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和保障郑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条例》、《规划》的学习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通过宣传,各级政府、开发商和广大群众对《条例》、《规划》的内容和规定有了一定了解,提高了科学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对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郑州的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对城市中小学校建设进行了初步规划 2007年1月份至今年4月份,市规划局按照《郑州市中小学布局规划》的要求,审核控规中学3所、小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保护规划教育用地4处。另外,市内五区已正式审核通过的城中村控规方案中,确定了4所中学用地和7所小学用地,总占地面积合计16.18公顷。 (三)中小学校改扩建工作取得新成绩 2006年市区新建、改扩建13所中小学校有9个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有1个项目正在施工;有2个项目正在做工程前期工作。2007年市区新建、改扩建8所中小学校有3个项目已基本竣工,并投入使用;2个项目正在紧张施工;3个项目都在做工程前期工作。2008年新建、改扩建16所中小学校,目前已有6所学校开工建设;其余10所学校正在进行工程前期工作。 二、存在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大家认为我市中小学规划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对《条例》和《规划》的贯彻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强有力的措施; (二)对规划建设中小学起决定作用的土地和资金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各区对规划建设中小学校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紧迫性还缺乏认识,工作也很不平衡。 三、几点建议 参加执法检查的代表强调,根据城市发展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校是建设宜居城市,构建和谐郑州的重要内容,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市和各区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列入政府工作议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把《条例》和《规划》落到实处。 (一)建立公示制度,便于群众监督。要拓展公众参与《条例》和《规划》实施的渠道,通过政务公开,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建立市区中小学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公示制度,在郑州市的主要媒体定期向市民公布,便于监督。要在在建小区的醒目位置将学校、幼儿园预留用地面积、建设规模、施工时间、举报电话等信息作出公示。对市民举报的违反《条例》、《规划》的人和事,土地、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占用预留用地、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的典型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二)开设“绿色通道”,加快手续办理。尽快建立教育、土地、规划、房管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及时沟通信息,保证《条例》、《规划》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学校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繁多,时间紧张,立项、规划、定点、评审、招标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为缩短报批时间和程序,市、区各有关职能部门,针对新建中小学校的各种手续办理问题,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在不违背政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学校建设开设“绿色通道”,缩短时间,加快办理,为中小学校建设创造条件。 (三)加大财政投入,合理使用资金。经费投入不足已成为我市中小学规划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两级政府要根据专项布局规划、用地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需求,将中小学校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使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同时,要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投资体制。要严格执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确保校舍建设质量。 (四)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规划落实。按照《规划》要求,平均每年建校25所,才能基本解决入学难问题,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但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项目落实不尽如人意。为确保学校建设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与配合,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地位,依法确保土地预留,保证资金及时到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推进学校的建设进度,未建设的要尽快搞好规划设计。为确保今年“十件实事”中的“市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15所”的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建议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和《规划》的要求,在近期对15所学校建设情况逐一排查,明确各自职责,及时解决学校建设中遇到的难题。 (五)完善监督机制,依法监督管理。一是市政府每年与区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书中要将建设的中小学任务列入目标管理,并和奖惩相结合。二是由市政府督查室协调教育、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条例》、《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和中小学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中预留的教育用地进行监管,防止违法建筑侵占教育用地,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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