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中小布局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8/11/24
 

——2008年6月24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晓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下面我就《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6年3月1日施行以后,市人大领导和代表对于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分别于去年7月和今年6月先后两次组成专门检查组,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一年来,市政府对《条例》和《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以下简称《布局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带领规划、发改、国土、教育等部门进行实地视察,各有关部门行动迅速,狠抓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把《条例》和《布局规划》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们制订的《布局规划》去年11月通过了市人大的审议。以此为契机,我们再一次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和《布局规划》的高潮。
  一是将《条例》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的学习内容,要求领导带头,通过统一学习、专项培训、专题学习、自学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努力做到人人理解条例精神、人人掌握主要内容。
  二是去年12月4日在绿城广场举行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将《条例》和《布局规划》作为宣传重点,制作板报,印制宣传页近万份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条例和规划的内容,提高社会宣传效果。
  三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在市政府及部门网站上公开《条例》和《布局规划》的内容,以便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是与出版社联系,将《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正式出版。目前出版工作进展顺利,将于下月出版发行。
  二、加强制度配套建设,切实把规划蓝图落实到位
  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断提高,无疑也对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需求、把科教兴国的目标落到实处、同时把《条例》的法律要求落到实处,我们编制了《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31次会议于2007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该规划。
  按照规划,到2020年,市区将新建221所中小学,其中小学136所,初中60所,高中25所,生均班额将达到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的国家核定规模。另外,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大为提高,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教育资源的配置更加优化,我市的整体办学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长期困扰我市教育发展的大班额、入学难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郑州教育的社会贡献率以及辐射力、影响力、凝聚力将进一步增强。
  为了从具体操作的层面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市政府组织制定了《<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下发执行。《实施办法》是对条例的必要的补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办法对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制定、修改,规划预留学校建设用地标准、建设标准、学校建成后的验收、交付使用等做了具体规定;《实施办法》还对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自行管理还是移交政府管理也做了规定。同时对侵占该规划用地或擅自改变用地性质行为的执法主体和处理也做了规定。
  三、以《条例》和《布局规划》为依据,抢占教育发展的先机,做到未雨绸缪
  紧紧抓住我市大面积城中村改造的良好机遇,在城中村整体改造的规划阶段就严格按照《条例》和《布局规划》的要求规划预留学校和幼儿园用地,从根本上解决市区学校无地可建的局面。
  一年来,市规划部门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审核确定预留初中15所、小学2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实现了所有规划超过五千人的开发项目均配置有幼儿园。同时,对规划人口接近但尚未达到预留标准的开发项目,完成1所初中和1所小学的土地规划预留工作。此外,市规划部门认真对照《条例》、《布局规划》和已编制的控规,对拟通过拆迁现状中小学来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申请不予批准,有效保护规划预留教育用地3处共30余亩。
  四、加快学校建设步伐,积极整合教育资源,把蓝图化为现实
  近年来,市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落实《条例》,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新学校建设和老学校的改建、扩建,加快教育发展;一手抓教育资源的整合,更好地发挥既有教育资源的作用,不断提供更多、更好的就学机会,缓解市区中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和上学难的问题。
  自2005年以来在市区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43所的基础上,今年又把新建和改扩建15所中小学列为市政府为民办理的 “十件实事”之一。目前,市区15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的具体项目已确定,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已有6所学校开工建设,其余9所学校正在进行工程前期工作。为了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市政府不断加强领导和监督,将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列入2008年重点督察项目,要求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定期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所有项目圆满完成。另外,市教育、发改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做好106中学、101中学迁往郑东新区的工作,目前两校已完成选址工作进入立项论证阶段。
  在新建、改扩建学校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加强既有资源整合的力度,通过购买置换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规模。去年,郑州19中购买河南商专老校址不仅将初中扩大到36班、高中扩大到48班,而且实现了初高中的校园分离,为下一步初高中的实质性分离提供了冬件。
  今年春季,为了强化政府的责任、杜绝部分公办学校通过举办分校收费的现象,我们完成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从2008年秋季起,全市停止以改制学校名义的小学、初中招生。本次清理涉及市直14所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分校),部分分校由政府出资购买,改为公办。通过清理不仅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而且由于公办学校学位的增加使全市总学位与去年基本保持不变,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入学需要,同时本次清理工作与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高中分离工作紧密结合,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既有的教育资源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五、存在的问题与今后的打算
  尽管我们在贯彻《条例》和《布局规划》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主体还不明确,致使学校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二是《条例》和《布局规划》的落实中存在部门协调不够、监管措施不力等问题。三是中小学建设的主要问题如土地、资金等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为此,我们准备在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理顺我市中小学校管理体制,加快初高中分设和初中交各区管理的步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县、区人民政府在义务教育方面的管理责任,尽快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学校管理体制。
  (二)建立教育发展促进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督政职能,将班额人数控制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考核的年度工作目标,提高各区建设中小学校的积极性,促进《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落实。
  (三)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市政府统一协调发改、规划、土地、教育、财政、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同时完善工作程序,在布局规划原则的指导下,由规划部门拿出具体规划意见,教育、发改、土地等部门一起对控规进行联审,批准后由规划、教育部门联合在媒体公示,并由学校建设主体单位落实控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群众利益,保证规划的落实。
  (四)建立公示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已规划、在建开发项目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土地面积、规模、建设时间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大财政投入,合理使用资金。按照条例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学校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保证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渠道为辅的教育投入机制。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保证学校建筑的质量,切实避免由于学校建筑质量发生的安全事故。
  各位代表,我们相信:有我们党的正确领导、有各位代表的积极关心、有市、区政府的共同努力、有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条例》和《布局规划》,为老百姓多办事、办实事,让群众满意、让人民满意。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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