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史占勇等6名同志职务的说明

2008/11/24
 

——2008年5月16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建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市委提名,现就提请任免史占勇等6名同志职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请审议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张文田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郑州市监察局局长雷志、郑州市交通局局长党普选两名同志已提拔使用,特提请免去以上3名同志的职务。提请任命史占勇同志为郑州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姚芸来同志为郑州市监察局局长、范强同志为郑州市交通局局长。
  这次拟任命的史占勇等3名同志均在不同的领导岗位上工作多年,他们工作思路清晰,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业务水平较高。3名同志的平均年龄47.6岁,最年轻的44岁,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体现了领导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
  史占勇等6名同志的基本情况附有《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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