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修改〈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2008/12/17
 

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关于修改〈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已经2008年6月4日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呈上,请予审议。

2008年6月6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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