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永祥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寇仲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国宏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刘东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翟幸福为郑州市教育局局长; 杨郑安为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周国华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决定免去: 寇仲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乔建宏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司福亭的郑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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