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5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柴国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将提请本次会议补选4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作如下说明,请与审议。 由我市选举产生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因故出缺4名:其中,本人请求辞去代表职务3名:石迎军、李喜安、吴福民;罢免代表职务1名:武今明。 根据郑州市委建议,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同意,本次常委会会议拟补选中牟县县长马锁文、登封市市长王福松、荥阳市市长袁三军、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光宇等4人为我市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依据《选举法》第五十一条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本次补选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采取等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