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项活动的开展是近年来全党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和深化,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措施。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因此,当前的人大监督工作要要紧密结合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一府两院”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深入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实现。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着力点就是要切实解决好党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在“一府两院”中的一些党员干部中也存在着与保持先进性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因此,人大监督要把对“一府两院”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述职评议等监督手段,使被监督者在思想上有所触动,从而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问题,促进其树立起党员意识、执政为民意识。 共产党的先进性体现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又是执法机关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各级人大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卓有成效的监督工作,督促执法机关自觉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推动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一个有效载体,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执法机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用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在实践工作中,人大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针对影响执法机关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勇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使群众切实感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党风和干部作风有明显改进,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反腐倡廉是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大监督工作要在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继续保持监督违法问题的力度,以刚性法律监督措施严惩腐败。要进一步拓展监督内容,把“一府两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监督的范畴,将“一府两院”及任命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作为评议、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督促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行政、司法机关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从而适应从源头反腐败工作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