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审查批准

2005/10/27
 

3月30日,郑州市金水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并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议案》。这是金水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进行审查批准。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4年12月7日,金水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投资计划、实施和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5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并审查区政府200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贯彻落实《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情况列为常委会会议重点议题。审查批准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对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来说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慎重起见,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先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并由主任会议对计划进行初审。
3月16—18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区政府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中,听取了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区政府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年主要投资项目选址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财政、发展改革和统计部门负责人,就今年项目计划编制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沟通和说明。3月2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区政府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说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向主任会议报告了视察情况。在初审中,主任会议对政府报告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3月30日,区长周建代表区政府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了区人民政府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投资项目安排意见进行说明,并附上了详细的投资项目计划表(草案)。审议过程中,组成人员积极发言,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就有关问题向列席会议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常委会会议在表决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05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议案》的同时,还对这一议案提出了审议意见。周建区长表示,区政府将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如期完成,确保政府投资安全高效使用。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灿森提出,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以区人大常委会本次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视察和审议为契机,切实解决贯彻《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存在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审查将会更加深入具体,不断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迈进。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2005-2 作者:刘艳亮 王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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