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大常委会任命50名人民陪审员

2005/10/27
 

3月30日,金水区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室内庄严肃穆,在这里召开的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并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定全区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通过了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请的王林伟、张雪萍等5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灿森当场向这些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为了落实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金水区从2月18日开始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整个过程经过了公告、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核、面试等程序。整个选任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是在金水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由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的,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获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来自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各行业,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和较高的文化程度。他们由区人民法院统一培训后于5月1日正式持证上岗,将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参加重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审的审理。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2005-2 作者:李国梁 刘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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