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2019/4/23
 

  为全面了解新郑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4月18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在副主任孙阔的带领下,深入到慧源家庭农场、匠心果蔬种植家庭农场、郭二卫家庭农场、燕子家庭农场、初心家庭农场等地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解我市家庭农场发展规模、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并认真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迎来了家庭农场发展的春天,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注入了发展活力。新郑市积极响应上级的政策,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土地向种植能人、养殖能手集中,并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探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经过几年的培育和发展,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2018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63家,其中:种植业20家,养殖业2家,种养结合业41家。注册登记的63家家庭农场分布在8个乡镇,其中:郭店镇19家,辛店镇13家,城关乡10家,新村镇7家,和庄镇4家,观音寺镇4家,梨河镇3家,孟庄镇3家。家庭农场已经成为新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势头强劲。在全市63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中,获得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分别是:新郑市燕子家庭农场、新郑市阳光家庭农场;获得郑州市示范家庭农场6家,分别是:新郑市文超家庭农场、新郑市林丰家庭农场、新郑市如意家庭农场、新郑市郭二伟家庭农场、新郑市梦幻家庭农场、新郑市欧亚家庭农场。本次调研中,看到有几家家庭农场发展已出具规模,并获得了较为客观的经济效益。

  调研组在肯定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水平需要提高。家庭农场顾名思义就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以农业生产为主,以自家人劳动为主。从经营管理能力来分析,以种植业为主的家庭农场,如果农忙时雇用少量劳动力,种植规模应控制在300亩以内。种植规模过大,管理粗放,沉重的地租和劳动力成本将导致家庭农场效益下降。
  二是土地承包期较短。大多数农户对未来土地预期收益不确定,导致其不愿长期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所以家庭农场的承包期普遍较短,承包没有连续性。还有大部分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出的农户之间仅仅达成口头协议,没有签订土地流转书面合同的较多,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
  三是融资方面困难。多数家庭农场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投入较大,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农户往往需要资金借贷。目前,国家没有发展家庭农场资金借贷优惠政策,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农场缺乏抵押物,金融机构大多不愿意为家庭农场发展发放贷款。
  四是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大多家庭农场流转的土地基础设施较差、机械化耕种不方便,原本能满足一家一户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现在已不能满足家庭农场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需要。由于土地流转期短或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家庭农场主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控制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家庭农场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精简版”和“升级版”,“精简”的是农民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的人数,“升级”的是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人员素质和农业产品质量。以家庭经营为主,以自家人劳动为主的家庭农场规模应控制在100——300亩之间,超面积经营将导致家庭农场效益低下。
  二要创新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解决好土地流转难问题。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以达到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效配置的目的。政府应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消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发展。
  三要多措并举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争取农商银行对家庭农场放宽贷款限制、降低贷款利率提供信贷支持,出台优惠鼓励政策争取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到家庭农场建设,推出多种政策性的资金扶持项目如“优惠贷款”“专项资金”“贴息贷款”“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减轻农场的融资压力。
  四要改善家庭农场基础设施。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结合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农户自愿开展土地流转或承包地互利互换,促进家庭农场流转的区域连片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出台专项政策,在农业设施配套等方面,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家庭农场开展测土配方、统防统治,购置农用机械设备等,着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
  

 
  

来源:新郑市人大 作者:曹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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