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2009-2013年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2013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活动的有序参与,积极推进立法民主化,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09-2013年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我市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反馈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 邮政编码:450007 联系电话:0371——67181341 传 真:0371——67432680 电子邮箱:zzrdfzs@163.com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9年4月13日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2013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活动的有序参与,积极推进立法民主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记者问: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编制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构建和谐郑州、实现跨越式发展为重点,着眼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实现编制立法规划同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有机结合,统筹安排2009年至2013年立法规划项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记者问: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继续重视经济立法,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继续重视城建立法,进一步加强涉农立法。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战略及“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将有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技自主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等方面的项目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民生立法。 二、重视立新,关注废改。在重视制定新法规的同时,把对现行有效法规的修订放在与制定新法规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适时修订或废止那些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已不适合实际需要的法规,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承上启下,注意衔接。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应当注意与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相衔接;与我市上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相衔接;与以往的执法检查结果及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法规实施情况的反映相衔接;与我市现行有效法规全面评估的结果相衔接。 四、统筹安排,急需先立。从我市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要和可能的关系,急需的先立,成熟的先立。根据常委会会期和每年可能审议法规的数量,区分轻重急缓,把各方面条件基本具备的项目列入规划。 五、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记者问:市人大常委会对编制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按照主任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整个编制工作历时6个月左右,分以下5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征集阶段(4月中旬至5月31日)。工作方案通过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通知,请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同时,通过报纸、互联网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二、调研论证阶段(6月1日至30日)。采取多种形式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具体包括:召开市民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考察学习外地编制立法规划的经验等。 三、形成草案阶段(7月1日至31日)。7月15日之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对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反复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拟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初稿;经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形成正式草案稿。 四、审定报批阶段(8月1日至31日)。立法规划草案经主任会议初步研究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最后报请市委批准。 五、规划下达阶段(9月1日至30日)。立法规划经市委批准后,批转各有关方面贯彻执行。 记者问:为什么要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答: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事关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也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活动的有序参与,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这样做有利于提高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广大市民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渠道。我们相信,通过广大市民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会使我市地方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 记者问:市民如何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从即日开始,到本月底结束。《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2009-2013年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从即日起在郑州日报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同时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通专线电话,设立专用电子信箱。每位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按照公告上的联络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信函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记者问: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将如何处理? 答:按照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后,将逐件登记。公开征集工作告一段落后,我们将对所有建议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简报;在认真分析每项建议的基础上,选出若干重点建议项目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在分析研究过程中,办公室在必要时将邀请建议人面谈,进一步听取意见。立法规划草案拟出后,将组织召开市民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相信会有不少建议最终会反映到规划中,也会有一些建议项目最后被确定为正式的规划项目。
郑州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目录(共65件)
1、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 2、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4、郑州市信访条例 市信访局 5、郑州市劳动监督检查条例 市劳动保障局 6、郑州市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市劳动保障局 7、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市劳动保障局 8、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9、郑州市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所外执行条例 10、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11、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12、郑州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 13、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条例 14、郑州市非公有制企业权益保障条例 15、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16、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17、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8、郑州市儿童计划免疫条例 19、郑州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 20、郑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21、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 22、郑州市教育督导条例 23、郑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4、郑州市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25、郑州市嵩山历史建筑群保护管理条例 26、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 27、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28、郑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9、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309、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31、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 32、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 33、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34、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 35、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 36、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37、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38、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39、郑州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查处条例 40、郑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 41、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42、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43、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44、郑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45、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46、郑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47、郑州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 48、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9、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 50、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1、郑州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52、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 53、郑州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条例 54、郑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5、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 56、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 57、郑州市农药管理条例 58、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59、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60、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61、郑州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62、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 63、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64、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65、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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