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简报( 1 )

2009/4/29
 

——分组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及相应的决议(草案)》的情况

  4月28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及相应的决议(草案)》。第一组审议发言情况如下:
  白红战主任在发言中指出,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符合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同意实施这一计划。建议:一是决议(草案)的题目应改为“关于大力推进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二是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要强调在“市委的领导下”,并在决议中有所表述;三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在决议(草案)文中有所体现;四是决议(草案)要体现依法监督和法制保障,体现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带头作用,积极投身于、服务于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五是决议(草案)应注重动员和号召全市人民在市委领导下,支持市政府抓好落实,大力推进行动计划的完成。
  刘全心副主任说:新三年行动计划对于“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及“三保”工作非常必要。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三年行动计划应有明确态度,决议(草案)要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围绕新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实施,努力多作贡献。原则上同意决议。建议:决议(草案)文中第一段“三化两型”后加“迫切”二字;“具体行动”可改为“有力措施”;“保位争先”的提法不合适。同时,在个别文字的表述上,还可作进一步的斟酌,力求准确。
  贺广勋委员说: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很有必要,完全赞成。“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完成为制定新三年行动计划打下很好的基础,符合国际国内形势的需要,郑州市作为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在未来加快城市发展中,制定行动计划势在必行,亦是加快郑州市发展的重大措施。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可更加有效地调动社会资源,推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认识,努力推动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
  柴国合委员说: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数据、目标令人振奋,发展方向和途径非常明确。前三年发展计划中有的方向发展不够,现在的大方向符合我市实际。认为:市政府汇报中第6页第6项内容中所列项目资金距1280亿元差距太大。建议:决议(草案)中加上“万众一心,形成氛围”,以加大宣传力度,使之深入人心。
  张正平委员说:常委会对新三年行动计划作出决议很有必要,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认为:第二页首行“三年”应去掉;“(三)、(四)、(五)”项标题中的“要”字应去掉。
  王志昂委员建议:新三年行动计划应具有动员、号召的作用,决议(草案)中第三、四条对主体的表述没有明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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