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近年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紧跟时代步伐,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积极探索实践,以“五个强化”,开启新时代人大工作模式,推进“两个机关”建设,谱写人大工作崭新篇章。
强化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放在工作首位, 准确把握“两个机关”建设核心要义,“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同步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组织上服从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导向,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信心和责任,确保把市委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坚守政治规矩。自觉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市委领导,做到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依据法定程序,将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人大党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政治纪律,坚守政治规矩。
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完善“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激发党员干部活力,增强人大党组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增强责任担当。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市委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人大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理清人大工作思路,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以实际行动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贡献。
强化履职担当,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坚持依法履职担当,是“两个机关”建设的根本目的。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以“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保障和推动作用,着力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保驾护航。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一是通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有效监督,适时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二是围绕“百城提质”重点工程,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审议市政府生态环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市容市貌整治、道路交通建设和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着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监督,督促市政府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使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三是围绕产业发展视察华南城、遂成药业、达利食品等项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并跟踪督办,促进了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市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扣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生实事,听取审议了全市生态水系建设、医疗联合共同体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养老事业发展状况、美丽乡村建设、具茨山社区建设等有关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政府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强化措施,确保实效等意见建议,切实推动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了新进展,推动了民生改善。
围绕行政效能开展监督。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市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在2018年,先后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电公司和移动公司9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市人大组织工作评议调查组,采取调查走访、个别座谈和汇报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全面掌握评议对象情况。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报告,并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开展工作评议,被评议部门找到了差距,发现了问题,评出了干劲,评出了活力,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围绕依法治市开展监督。为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2017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并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作为重点进行严格检查。全市共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124件,继续有效268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坚持以助推公正司法为主线,依法加强对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市法院执行工作和市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了公安、法检公正司法,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强化发展理念,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是“两个机关”建设的本质要求。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这一要求,秉持新时代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让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积极搭建履职平台。市人大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监督各项工作。通过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重点项目建设、旁听法院庭审等方式,不断充实代表活动内容,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代表参与的各项活动13次,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5次,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30人次,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68人次。
夯实代表履职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手机短信平台和代表微信圈等多种方式和媒体,及时向代表发布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动态,通报全市重大工作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方便代表业务学习,为每个代表团订阅《人民代表报》及《中国人大》《人大建设》《郑州人大工作》等报刊杂志,为代表提高履职水平创造条件。各乡镇、街道先后建成一批各具特色人大代表联络站,为代表履职提供了良好的阵地和场所。
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为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和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工作。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在人代会召开之际,都要举办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对代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职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每一位代表都明白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理解,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和职能,既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又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强化了代表的责任感。
健全代表联系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在原有“双联系”制度基础上,根据省、郑州市人大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机制,全面深入推进了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组成人员要积极深入代表,每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联系代表不能少于3名;人大代表要积极深入群众,每名人大代表经常联系群众不能少于3名。要通过定期走访、书信和电话交流、接待来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倾听基层呼声,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反映民愿。
强化创新实践,推动工作与时俱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两个机关”建设的动力和源泉。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推出一系列创新实践举措,保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高效运转。
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完善督办方式和办理举措。落实督办制度,对办理方案、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进行分段测评,有效提高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强化日常督办,开展专项督办和跟踪督办,有效促进代表意见建议实时快速办理。三年来,代表在人代会上与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全部解决或基本解决,答复满意率达到99%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多次“回头看”,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取信于代表和人民群众。
科学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科学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程序。制定了《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办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意见》等三项制度,明确了监督对象、监督方法、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要求,做到对任命干部的全过程监督。规定“新官”任前必须先考“法”,通过法律考试、供职报告、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表态发言等程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内监督,每年安排5名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法检二院各1名副职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抓好审议意见督导督办。每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后,都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认真梳理,全面真实反映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重点反映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到合法、客观、可行。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指定相关委科室作为督办工作的主体,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督促承办单位及时研究、确定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科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查,适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有效督促整改落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让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不仅改进了监督方式,更是还权于民,既增强了被监督者的压力、动力,也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公信力,扩大了影响力。
督促为民实事办理落实。为民办实事不是小事,是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为民实事办理落实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要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做好“为民实事”工作与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把承诺事项落到实处,确保办好、办到位、办圆满。对在建项目督促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办结率;对建成项目督促抓好完善工作,提高利用率;对项目设施有困难的督促要再重视、再加压、再协调、再督导、再提升,要坚定信心,精准施策,强力推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更强幸福感。
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人大自身建设,是塑造“两个机关”建设形象的内在需要。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把强化自身建设作为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自身建设,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理论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在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上下功夫,突出学习重点,拓展学习领域,不断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实际,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做好履职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定期、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理论水平,业务素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举办一次工作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科室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者,进行集中履职培训,有效提升了人大干部的基本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打造干部队伍。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引导和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加调研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提高调研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发扬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精神,守规矩,重修行,识大体,顾大局,勤沟通,多交流,重实干,讲奉献,共同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
树立廉洁形象。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以深入开展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件为警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认真查找公权岗位廉政风险点,强化市人大常委会班子和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洁奉公意识,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牢固树立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市人大常委会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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