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鹏、黄卿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9/12/31
 

  (2019年12月30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鹏、黄卿提出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鹏、黄卿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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