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就地有效化解,近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在副主任王海亮的带领下,实地了解基层民调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96个,其中市级人民调解中心1个,乡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82个。驻人民法院、法庭、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调解室21个。共选聘调解员846人,专职调解员72人,形成了市、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三年来,全市每年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均在8000件以上,基层调解中心案件调成率均在98%以上,并逐年呈上升趋势,大量矛盾纠纷被消化在基层调解组织,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调研组在肯定全市基层民调组织作用发挥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调解员生活补贴标准过低,没有按照上级规定发放补贴,影响民调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二是调解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村级调解员存在文化程度偏低、法律知识欠缺、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三是调解资源配置不尽合理,调解资源之间的信息共享、调处联动机制还没完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要加大投入作保障。充分调动调解工作人员积极性,稳定基层调解队伍,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健康稳定开展。要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上级要求,把各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各级调解组织经费保障;要提高调解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有效激励和调动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二要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开展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人民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以及调解业务知识。加强人民调解员工作例会制度,以会代训,查漏补缺。制定和完善考核机制,定期以真实化解矛盾数量来考核每一位调解员的业绩。开展人民调解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对优秀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三要整合资源建平台。整合信访、综治、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等人才资源,建立更加专业高效的人民调解平台,实现信息随时汇总采集,一个平台受理诉求,一套流程减少环节。及时掌握纠纷隐患信息,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实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上报,全程无缝对接,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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